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成大发﹝2022﹞16号)文件精神,现发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绩效津贴,有关事项如下:
一、发放条件
1. 项目经费已到账,且提交《科研项目预算书》并通过财务审核。
2. 项目正常实施,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进展为通过学校年度绩效考评的课题组成员申报绩效(《科研项目预算书》中间接经费预算减去管理费的部分)发放。因上级人社部门正对学校科研绩效进行专项核增审核,为保证本次绩效发放,发放额度请项目负责人控制在绩效总额的50%以内,如超额填报将可能造成该项目无法发放的情况。
3. 项目完成结题验收,已经办理结题结账手续的项目可申请全额发放(须附《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表》复印件)。
二、申请发放程序
1. 依据批复金额,查询核对可发放绩效数额(项目负责人可通过“财务处经费查询”进入项目查询可发放绩效数额)。
2. 各学院科研秘书通知项目负责人提交《成都大学科研项目人员绩效发放申请表》(见附件1),负责人在财务综合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和《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
3. 各学院审核,由主管科研的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科研秘书汇总《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明细表》(见附件2)、《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汇总报表》(见附件3),将附件1、2、3及《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和《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纸质文档统一报社科处审核。请科研秘书将附件1、2、3电子档打包发1274762928@qq.com,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院名+202506科研绩效”。
4. 社科处审核、汇总后提交财务处。
5. 财务处审核《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和《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后统一发放。
6. 材料报送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8-84616869,邮箱:1274762928@qq.com
附件:1. 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津贴发放申请表
2. 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明细表
3. 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汇总报表
一审:
二审:
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