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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都大学人文社科科研平台(团队)​2025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3浏览人次:



各人文社科科研平台、团队: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平台运行经费使用效率,促进平台的高质量建设与内涵式发展,根据《成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成大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成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平台(团队)2025年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成都大学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或团队

二、考核时间范围

202511日至20251231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

1.学校主要从各平台或团队的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合作与交流、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2.各平台或团队按照类型分别填写相应的《基本情况审核表》、《年度考核自评表》和《成都大学人文社科科研平台2025年度发布项目情况一览表》,完成自评打分,并根据《基本情况审核表》和《年度考核自评表》填报的数据提供支撑材料(一式三份)。请于4151500前将平台或团队负责人签章的上述表格纸质档报送至社科处平台科(行政保障中心C308),电子档及支撑材料分别以“平台/团队名称+2025年年度考核”方式命名并同期发送至邮箱:cddxskc@cdu.edu.cn。其中《年度考核自评表》需由平台或团队负责人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并盖学院或平台公章并扫描为1PDF文件。

3.学校对各平台或团队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该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学校划拨平台运行经费的主要依据。

4.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平台,应按照考核反馈意见及时整改;如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暂停划拨次年平台运行经费。平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会被评估为“不合格”:

1)未按时按要求报送考核材料;

2)有重大弄虚作假、伪报、瞒报等行为;

3)其它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依托相同学科和人员条件建设的多个不同层次或类别的平台,依据就高原则,仅考核其中一个平台。

2.平台成员的科研项目和成果,只能用一次,不能在多个平台重复使用。






社科处

2026312


一审:龙艳华

二审:朱盈盈

三审:刘茜

    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电话:028-84616991

    邮编:6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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