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文社科科研平台、团队: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平台运行经费使用效率,促进平台的高质量建设与内涵式发展,根据《成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成大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成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平台(团队)2025年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成都大学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或团队
二、考核时间范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
1.学校主要从各平台或团队的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合作与交流、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2.各平台或团队按照类型分别填写相应的《基本情况审核表》、《年度考核自评表》和《成都大学人文社科科研平台2025年度发布项目情况一览表》,完成自评打分,并根据《基本情况审核表》和《年度考核自评表》填报的数据提供支撑材料(一式三份)。请于4月15日15:00前将平台或团队负责人签章的上述表格纸质档报送至社科处平台科(行政保障中心C308),电子档及支撑材料分别以“平台/团队名称+2025年年度考核”方式命名并同期发送至邮箱:cddxskc@cdu.edu.cn。其中《年度考核自评表》需由平台或团队负责人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并盖学院或平台公章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
3.学校对各平台或团队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该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学校划拨平台运行经费的主要依据。
4.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平台,应按照考核反馈意见及时整改;如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暂停划拨次年平台运行经费。平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会被评估为“不合格”:
(1)未按时按要求报送考核材料;
(2)有重大弄虚作假、伪报、瞒报等行为;
(3)其它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依托相同学科和人员条件建设的多个不同层次或类别的平台,依据就高原则,仅考核其中一个平台。
2.平台成员的科研项目和成果,只能用一次,不能在多个平台重复使用。
社科处
2026年3月12日
一审:龙艳华
二审:朱盈盈
三审:刘茜